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涟源龙塘至新化琅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批准情况:该项目于2017年2月15日经省人民政府(2017)政国土字第179号审批单批准用地489.0595公顷(新化段380.9606公顷,涟源段108.0989公顷),其中琅塘镇七里村集体土地11.1714公顷、胡家湾村1.0474公顷、平乐村1.1534公顷、柘溪村5.9019公顷;孟公镇人民政府集体土地3.4814公顷、孟公镇星光村集体土地7.2954公顷、桥头村3.7345公顷、桥头湾村3.6665公顷、小门村0.0301公顷、花泥村5.8598公顷、石敖村8.0189公顷、塘下村2.7793公顷、柘泥塘村10.2820公顷、洞下村10.3665公顷;油溪乡指丰村集体土地6.5893公顷、前进村6.5458公顷、烟竹山村2.2184公顷、东方红村9.6526公顷、龙塘村8.4236公顷、赵家村19.0169公顷、资源村0.3080公顷、白芦村7.4533公顷、横过村0.4455公顷、老屋岭村0.1832公顷;吉庆镇大沅溪村集体土地9.4057公顷、青凼村11.8240公顷、柏湾里村8.8217公顷、尖坪村1.8480公顷、华山村6.3605公顷、平安村0.0994公顷、东华村13.5081公顷、新联村5.0120公顷、大安山村0.5578公顷;曹家镇梅花村集体土地4.5724公顷、喻家洲村0.0706公顷;坐石乡洞头山村集体土地7.3930公顷、土佃村5.1441公顷、干山村0.0862公顷、海池村0.9135公顷、东庄村1.0720公顷、禁田村8.9570公顷、毛坪村2.2509公顷、光溪村10.1615公顷、坐石村15.4267公顷;温塘镇桥冲村集体土地15.4382公顷、新星村10.9450公顷、彭关村10.3628公顷、山中村9.7457公顷、米家岩村6.3581公顷、大坪里村5.5470公顷、茶山村24.9665公顷、劳卫村1.5563公顷、赵龙村7.5937公顷、周家村1.2406公顷、车田村18.3679公顷、梅家村10.0480公顷、邱住村1.3168公顷、利华村7.8185公顷。征地位置详见项目征用土地红线图。
二、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征地拆迁按照湘政发[2012]46号文件、娄政发[2013]7号与娄政发[2016]13号文件与文件标准执行。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发放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符合失地农民社保安置条件的,按县社保安置文件实施。
四、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新化县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和测量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该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抢建建(构)筑物、抢种、抢挖、抢养等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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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