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化县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井2014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未动工建设工程已经由娄底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6】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新化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下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新化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芦二井2014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未动工建设工程
1.2招标范围:通风设备设施安装、12采区-50底板抽采巷133.6米、17采区+50底板抽采巷214.2米、土建工程、瓦斯抽放系统设备及安装、13采区-50m水平注浆巷206米等施工安装改造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3个月
1.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5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14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14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具有 大专 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人员需取得煤矿下井施工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3.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4.2交纳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4.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4.1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5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9时30分止;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9时30分;
6.4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8.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新化芦茅江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新化县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4073818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天华南路天河新村小区内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7769386332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