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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审计局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公示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667    更新时间:2016/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新化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11日至4月11日,对新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文广新局”)2015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文广新局是县人民政府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行业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人教股、社会文化艺术股、文化市场管理股、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股、新闻出版(版权股)、文化产业发展股、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化县梅山蚩尤文化研究发展中心等九个职能股室;下辖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罗盛教纪念馆、文物管理所、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梅山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工团)。文广新局现有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34人。文化馆现有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8人。图书馆现有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12人。罗盛教纪念馆现有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人。文物管理所现有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4人。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在职人员15人。梅山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在职人员46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代表县人民政府行驶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社会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等方面的管理职能。

(三)财政预算管理情况

文广新局及其所辖的二级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罗盛教纪念馆、文物管理所、文化艺术职业技术学校、梅山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县文工团)均为独立核算的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除文广新局外,其所管辖的二级机构预算执行情况未纳入本次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范围。

(四)预算执行情况

县财政批复文广新局2015年度年初预算总额32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96.7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7万元,其他收入安排20万元。据2015年度该单位决算报表显示,收入总计587.55万元,其中:拔入经费346.78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108.27万元、其他收入132.5万元;经费支出723.5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55万元,对企事业的单位补贴226.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8万元;当年结余-13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335.34万元,累计结余199.34万元。

(五)资产负债情况

2015年,文广新局账面资产合计406.62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57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87万元,其他应收款306.25万元,存货0.10万元,固定资产96.83万元;负债合计109.80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09.80万元,净资产合计296.8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文广新局预算编制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超预算安排资金

2015年,文广新局预算安排岗位津贴71.9万元,实际列支80.29万元,超预算列支岗位津贴8.39万元,加班工资未安排预算,年实际列支3.86万元; 2015年7月该局购入1.5P空调8台,金额2.06万元未列入年度预算。合计超预算安排支出14.31万元。

2.预算编制不完整

经审查2015年文广新局预算报表和预算批复,发现文广新局预算编制不完整。如文广新局每年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15年房租收入1.8万元)至审计之日止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管理,审计发现2015年文广新局上缴财政房租收入1.8万元,但并无预算安排。

3.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

经审查文广新局2015年的部门预算,发现该单位在编制预算中未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各级财政部门、有预算分配权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不符。

(二)文广新局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补助18600元

2015年2月,文广新局违规发放“村村响”工作劳务费18600元(31人,600元/人)。

2. 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422230元

2015年,文广新局业务招待费支出合计538240.30元(含专项接待费457700元),占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为9.16%。按照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公款消费调节基金实行即报即征的通知》(新政发〔2011〕6号)“按单位收入总额的2%作为公款招待消费的基数……”的规定计算,2015年,文广新局超标准列支业务接待费422230元。

3.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金额20640元

2015年7月,文广新局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的1.5P空调8台(2580元/台),合计金额20640元。

4. 白条抵库65600元

2016年3月9日,审计组对文广新局进行现金盘库时发现,文广新局自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期间,以欠款借据10张金额65600元抵库存现金。

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经检查,文广新局三年及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16382.58元,三年及三年以上其他应付款183904.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化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化县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制行为。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切实做到量入为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三)加强会计原始凭证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会计原始凭证审核工作,确保会计资真实、完整,会计信息准确、可信。

(四)加强支出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增强法纪意识,杜绝违规发放补助行为,减少“三公”经费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对二级机构财务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主管职责,规范二级机构财务收支行为。

(六)加强往来账款管理,及时清理往来账务,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单位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财政财务收支的问题,新化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文广新局均表示诚恳接受,并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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