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程繁杂,很有可能一不留神就入了圈套,也有不少购房者在交了定金甚至是首付款之后发现,原来自己的房子早就被抵押出去了,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却不同意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其实购房者不用着急,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解除的,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就贷款的合同有关问题,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所以,开发商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
付款前做好询问调查工作是必须的,即便遇到上述问题,我们也要学会冷静理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