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保在梅苑开发区小商品市场建设的商住楼基底面积117.81m²,层数7层,总建筑面积1020.6m²,违反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规定:
1、规划基底面积113.63m²,实际基底面积117.81m²,超基底面积4.18m²;
2、规划层数4层,实际层数7层,超建3层;
3、规划总建筑面积502m²,实际总建筑面积1020.6m²,超总建筑面积518.6m²;
4、北面违规挑出1.5m;
5、北面违规建设室外楼梯。
我局将对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行政处罚情况及拟为其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依法进行公示,如对他们的规划处罚结论及拟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有异议,请持身份证明文件、书面报告等资料,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法制股提出异议,逾期我局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232569,联系人:侯祥鸿。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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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