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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4599    更新时间:2015/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3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30%(含国省补助资金),中标人筹措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融资、施工总承包模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2.2建设规模: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里程全长为8.7795km,两座大桥长分别为664m,887m,桥宽28m,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双向6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3计划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4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5招标范围: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建设项目施工(起止桩号为K4+230~K13+039.5),全长8.7795km。包括为项目的筹资、组织施工及工程管理。主要工程内容见附件3: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2000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和驻湘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同时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的路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同时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公路项目或高速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类似业绩。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6在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独立完成不低于 10 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范围包含路基、路面),且完成过一座单孔径不少于90m梁桥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融资诚意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4.1.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到托管账户。

4.1.2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时。

4.1.3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

帐号:1913.0101.2910.0079.722。

4.1.4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时 ,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保证金及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5未按时提交以上款项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截止期前到账为准。

4.1.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2融资诚意保证金:

4.2.1融资诚意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4.2.2融资诚意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下午17:00时。

4.2.3融资诚意保证金提交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新化工行梅苑分理处

帐号:1913 1015 0902 2123 518

4.2.4 递交融资诚意保证金时 ,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G354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建设项目施工”融资诚意保证金,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5未按本规定提交融资诚意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以截止期前到账为准。

4.2.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融资诚意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融资诚意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4.4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融资能力在融资诚意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增加融资诚意保证金数额,每增加500万元融资诚意保证金在评审计分时增加1分,最多累计增加6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 17 时止,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含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7)融资诚意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9)拟任项目总工的职称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连续一年(2014年7月-2015年6月)的社保证明原件、(11)省外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驻湘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12)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交工验收合格证明书原件)购买招标相关文件。

上述资料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5.2获取地点:新化县交通运输局四楼。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份,待招标工作完成后凭押金条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日下午3: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2:00至3: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2:项目建设概况

附件3:主要工程数量表

附件4:特别提醒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筹融资方案及付款方式:

10.1.1筹融资方案

10.1.1.1由招标人筹措3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期间进度款支付。

10.1.1.2由中标人融资70%的资金,用于垫付工程建设费,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最终审定的结算价格-招标人已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0.06)。

10.1.2工程进度款(招标人筹资30%部分)的支付方式

10.1.2.1工程进度款每一个月计量支付一次,中标人在当月25日将本期的计量支付文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报审,招标人在收到完整的计量支付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定后的计量支付金额的30%向中标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招标人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延期期间招标人按年利率12%向中标人支付利息(计息基数为本期应付工程款的未支付部分)。

10.1.2.2对招标人按约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标人必须优先用于保证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材料款的支付。

10.1.3剩余工程款(中标人筹措70%部分及融资成本)的支付方式

10.1.3.1剩余工程款除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后,招标人在3年内分12期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支付剩余工程款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支付剩余工程款的30%,且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

10.1.3.2如招标人不能如期支付剩余工程款,延期期间招标人以应付工程款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利息,同时乙方有权参与招标人出让土地的招拍,未付工程款可作为公开竞拍的土地出让金。

10.1.4剩余工程款归于公共建设资金,且本项目应获得同级人大批准,同时招标人以冷水江至新化公路(新化段)道路两厢地块或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成熟地块及相应资产作为担保,如招标人不能支付剩余工程款,中标人可申请拍卖担保地块或资产,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

邮政编码:417600

联 系 人:潘先生      戴先生

电话:13973821383      138073827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3楼

邮政 编 码:410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韦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868178      13907384200

传真:0731-84421587

监督部门:娄底市监察局驻娄底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地址:娄底市湘中大道

电话:0738-8819039

传真:0738-8819026

邮编:417000

监督机构:新化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白沙洲路

电话:0738-3269008

邮编:417600

作者: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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