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龚光辉
近日,新化洋溪法庭法官调解了一起因微信聊天导致离婚的案件,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夫妻双方相互认错,感情和好如初。
原告邹某与被告肖某,经人介绍于1995年1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因结婚快20年,夫妻感情归于平淡,且时常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均在微信上向各自的朋友诉说婚姻生活的平淡,有时会在微信上开开玩笑。今年春节,夫妻俩在互相查看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时,被告肖某对原告邹某的一些聊天内容产生疑心,进而发生争执。
3月16日,原告邹某与被告肖某又再次为微信发生争吵。邹某一气之下到法庭要求离婚,情绪非常激动,并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和朋友简单的聊天,经过村里面多次调解,被告还是不信任原告,原告没有办法只有起诉离婚。在洞悉到邹某的意图后,法官建议原告先消消气,下午1点半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同时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先后与被告肖某、此前参与调解的村干部进行了沟通,并邀请村干部参与法庭调解。
办案法官及参与调解的村干部,从法理、人情等方面劝解原被告双方,信任是婚姻的基础,夫妻之间应该彼此信任。通过耐心的劝解,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保证以后尽量少用微信,不在微信上乱开玩笑,遇到什么事情夫妻之间多交流、多沟通,彼此互敬互爱。在法官及村干部的努力下,邹某最终放弃了离婚的请求,自愿与肖某和好。
(稿源:娄底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