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新化县白溪镇大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车镇紫鹊界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湘财农综[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新化县白溪镇大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车镇紫鹊界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2招标编号:TPZB-2014-LD-XH-SG-05
2.3建设地点:新化县白溪镇和水车镇
2.4工程内容:渠系工程混凝土防渗、山塘整修与防渗等。
2.5投资资金:工程招标资金约417万元(具体见合理定价清单)。
2.6质量目标: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标准。
2.7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3个标段进行发包,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发包价(元)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水车镇紫鹊界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七标段 |
1546487 |
水车镇 |
120(日历天) |
八标段 |
1361385 |
水车镇 |
娄底市新化县白溪镇大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九标段 |
1265540 |
白溪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没有进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3.3拟任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具有一年以上(2011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和投标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建造师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近36个月(2011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内具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建设的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国土整理项目),已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要有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的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项目竣工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证明材料包括,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证明材料)
3.6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7投标人在2013年度参与的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分在85分以下,被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总分在70分以下,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同一投标人累计出现二次暂停参与投标,被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以上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投标。在2013年度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按照《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并经娄底市农开办审核发文确认,土地治理项目施工企业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名的加5分,第二名的加4分,第三名的加3分。(加分施工企业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名单以“娄农综【2014】21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
3.8同一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中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9 在第一批资金招标活动中的中标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 捌万元人民币,两项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转帐形式。(一家公司可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是只需打一份投标保证金和一份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合计人民币壹拾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在2014年11月2日下午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账户:
账户名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化县支行
账 号:1862 0901 0400 0896 2
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递交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白溪水车农开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如果没注明是“新化白溪水车农开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为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在有效期内,不允许涂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劳务合同;
(10)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项目竣工证明材料,施工单位出具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证明材料);
(12)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湘备案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至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具体报名标段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签字确认。
上述资料另备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招标代理公司。
6.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上午9:3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
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下午15 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随机抽签地点为: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新化县财政局七楼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1387381030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话: 0738-6388336 王先生 15273848081
传 真: 0738-6388336
邮 箱: 23765551@qq.com
作者: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
来源: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