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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治理煤炭二处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县住…    文章来源:县招投标办    点击数:2260    更新时间:2014/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治理煤炭二处一期工程监理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投资[2010]254、13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化县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治理煤炭二处一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新化县圆株岭原煤炭二处基地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546.43m2(具体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砖混+框架结构,总投资约7500万元
    2.4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拾万元
    2.7监理服务期: 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任总监理工程师;
    3.4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5 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6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且不得有在监项目;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执业(岗位)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提供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的单位缴纳证明和个人清单);
    3.6 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证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拾贰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开户名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工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新化支行
    账    号:1913010429022142408
    联系人:邹联满       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治理煤炭二处一期工程监理”。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治理煤炭二处一期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总监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6)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7)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及身份证原件、(9)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0)、拟任监理员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1)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6月25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监)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2)监理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清单)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2014年  6  月  25  日至2014年  7  月  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6.3报名地点: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县清水塘路阳光小区南门二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和 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6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新化县上梅镇
    联 系 人:康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3723812068    137868682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阳光小区南门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8-3262766    1890738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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