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讯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关于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试点项目区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供地。
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是指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成片开发利用条件的低丘缓坡荒滩区域,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利用的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促进城镇建设、工业建设和农村新居民点建设中科学开发和充分利用未利用土地。目前,湖南正在开展岳阳、衡阳低丘缓坡开发试点。
意见强调,试点专项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主体功能区及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规划相衔接,并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地灾评估等前期工作;宜建开发项目区选址应严格保护耕地,试点地区每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率不得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