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讯 截至目前,今年省直公积金已发放个人贷款超30亿元;公积金政策调整,专家看法不一。
公积金出现了什么问题?鉴于三中全会决定提到要进行公积金改革,我们回访了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分析梳理,试图求解目前的公积金制度的问题及其改革方向。
“今年以来,省直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约30多亿,超过了今年来归集的公积金总数,出现了‘倒挂’的情况。”11月20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涛介绍。为缓解这一问题,近日,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上发布了《关于举行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拟于12月上旬举行听证会,调整公积金提取和二套房贷相关政策,搜集各方意见。
汪涛介绍,今年以来,购房需求较为集中释放,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人数出现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今年6月,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具体操作说明》,给出了新政策,在湖南其他市(州)中心(不含长、望、浏、宁)正常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各项条件符合标准的职工,如果在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省直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各个市州来长沙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省直公积金中心支持了2亿—3亿元。”汪涛说,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今年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贷款额度大幅增加。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放贷速度也在加快。根据该中心公布的《长沙住房公积金2013年前三季度运行分析报告》显示,前三季度,长沙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金额40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6.35亿元,发放个贷金额30.7亿元,发放试点项目贷款2亿元。前三季度使用的公积金接近同期归集公积金额度。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出现公积金吃紧的情况,如泰州、金华、东莞、北京、西安等。多个地区陆续收紧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延长办理周期。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要进行的政策调整或能部分解决这个问题。汪涛表示,今年省直公积金将会放宽对院士以及失业人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而在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方面则稍微有所收缩。具体怎么修改,还需要看听证会上专家、职工以及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意见。记者周悦
[专家圆桌]
公积金改革:
适用范围扩大,还是缩小?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三位专家对改革趋势进行分析,专家并未达成共识。特别是在公积金适用范围是否要扩大的问题上,有专家认为应该扩大,有专家则表示反对。
存在问题
受益群体需要进一步扩大
您认为目前公积金制度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彭建刚(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全国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平台和机制各有差异,有些地方不够规范,并不能因此说整个公积金制度不规范。从全国来讲,缴纳了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都有权益,这个权益需要规范、公开,在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此外,公积金受益者的面还不够大,需要将这块进一步扩大。
钟茂初(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这一提法主要针对的问题是:公积金成为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变相福利,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不同性质的企业间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导致职工总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李战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目前关于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政策都是公开的,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金投入使用的方向不公开,不规范。例如在一段时间内,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多少钱是用来贷款、多少钱用来保值增值,这些都没有公开。另外一个问题是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都归财政,用于保障房建设,而不属于缴纳者,我认为不规范。
改革趋势
是否转化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未来公积金能否在更广的范围内被使用?
彭建刚:对于公积金适用范围,我觉得应该以更灵活的方式来支持:比如可以对低收入的家庭加大提取。如果开放“装修提取”,应该对条件好的家庭严格一些,“二套房装修”我认为就不应该发放,而应该优先保障没房子的家庭。
钟茂初: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相互联动是低收入群体的迫切需要。公积金的使用不能限于住房保障,而要把范围扩大到购房、治病、养老、互助和子女教育等方面。
李战军:本来住房公积金是为了助力大家拥有房屋,而现在变成了租金的使用,我个人认为不妥。一边提取一边使用,这笔钱就聚集不起来,发挥不了公积金的作用。
公积金改革的方向在哪里?
彭建刚:改革方向包括规范、公开、便捷、使用方式。一方面对老百姓便捷一点,另一方面,发挥政府的功能,利用公积金更多的优势,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从中受益。此外,公积金应和金融机构结合,搞金融创新,以小搏大,例如在保障房建设、廉租房方面提供资助。
钟茂初:我建议公积金制度退出,住房信贷直接通过商业信贷,把公积金转化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公积金转入社会保障资金账户。对于已有住房贷款者(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银行贷款),其公积金缴存应自动转为还款,其他公积金全部转为社会保障资金。资金拥有者可自主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再就业等方面,逐步淡化其住房保障职能。
李战军:公积金管理的改革目前没有达成共识,最需要完善的部分是要保护公积金缴交者的个人权益,公积金不能成为政府的钱,公积金管理的所有收益都应该归缴纳者所有。公积金可以对外借款借贷,用于保值增值,但不能无偿地用于保障房的建设、不能成为国家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