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化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灵魂,是一个城市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文明标志。发掘、提炼、征集、弘扬新化城市精神,既有助于凝神聚气、激发热情、振奋精神,又有助于增强对新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为提升新化的城市形象,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决定在全县开展“新化精神”征集活动。
一、组织领导
“新化精神”征集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县文明办具体承办,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二、征集要求
1、“新化精神”的内容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体现新化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发展定位,彰显新化城市特色,展示新化人的精神风貌,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绿色生态有机结合,突出主题,具有激励性、引导性。
2、“新化精神”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当综合凝聚新化这座城市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并用恰当的表述语加以定位。
3、文字要尽可能大气开放、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工整押韵、易识易记、琅琅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易于传播和市民接受。字数不超过20个字,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新化县城市精神创意说明”。
三、参与方式
1、本次征集范围面向社会各界、广大市民,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县直各单位和乡镇要起好带头作用,每个单位必须提供一条以上作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文明办。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网络、传真和电子邮件三种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红网新化站设立“新化精神”有奖征集活动栏目,应征者可在文章底部意见专区直接填写“新化精神”和创意说明。
传真号码:0738—3239588(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电子邮箱: 147129335@qq.com(以附件形式发送)。
本次活动咨询电话:0738-3567015,联系人:奉新元 15873821399
3、来稿人应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征集时间:从2012年3月25日起到6月底截止。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共10名。奖励标准: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400元。
2、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为获奖对象。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