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讯 5月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光吕主持召开今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廉政建设、民政和抚恤金调整等工作。
会上县监察局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政府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要规范主要领导干部的用权、施权行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特别要针对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要贯彻落实的问责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透明阳光政府。扩展政务公开内容,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外都要上网公开。要以政府督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为重要抓手,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处政令不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中介领域、商业贿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坚持从严治政,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好表率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爱戴。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的民政工作汇报。会议认为,2012年,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危房改造、退伍安置、区划地名等工作被评为省市先进,全年争取民政资金2.37亿元,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研究同意提高我县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至360元/月和2400元/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54元/月和114元/月份;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400元。同意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敬老院的建设,在去年80万元的基础上,加拨20万元配备全县敬老院工作经费。原则同意了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方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管理,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在城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实现殡葬改革工作新突破。
会议还研究了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标准有关问题,同意我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被认定为烈士或因公牺牲的,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姜世星,副县长李南新、汤力勃等县政府班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岚平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