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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成保障住房7798套 投资1.5亿元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3666    更新时间:2011/8/20         

新化新闻网:  人民网长沙8月19日电 (记者 吴向家) 8月15日,新化县上田廉租房和芦茅江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启动住房保障工作至今,新化县共规划和启动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60多万平方米,发放货币补贴1359万元,累计到位上级补助资金38747.5万元(其中2011年到位19200万元),县政府配套建设资金1780万元(不包括土地)。
  新化县县长胡忠威向记者介绍,近四年来,新化县政府行政划拔土地180亩,共规划建设廉租房19.9万平方米共4146套,目前已完成1732套,在建项目3个,即将开工项目5个;启动建设公租房1000套。累计到位补助资金12255万元,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四年已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户数2930户,完成补助资金投资2087万元;在北塔、福景山等地段启动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 个、8241户,补助资金投资4188万元。
  以往保障房建设都是分散建设,主要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对此,有些住户反映生活不够方便,交通、教育等配套不齐全。新化县委、县政府在听取了群众意见之后,提出了对该县保障房建设的“三大转变”,即由原来各区分别建设为主转变为全市统一建设为主,由分散建设为主转变为集中成片建设为主,由单一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为主转变为多种保障房统筹兼顾,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2010年8月,新化县组织发改、财政、国土、房产、规划部门,历时3个月对全县进行广泛调研,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全县保障住房规划。上田廉租房建设项目指挥长游世友告诉记者,上田廉租房建设坚持从地域、规模、配套等方面与整个城市规划相匹配,从而达到节省资金、整合资源、提高城市整体功能的要求。
  据了解,上田廉租房和芦茅江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选址在上梅镇上田村和坪山垅社区。该区域土地2009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调整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2010年8月,省发改委立项批准了该项目。同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两个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4.444公顷。其中上田廉租房批准用地9.125公顷;棚户区改造批准用地11.4054公顷。
  同时新化县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并于2010年5月出台了《新化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鼓励保障对象购买产权,按产权比例出资建设。这一创新举措有效缓解了这个国贫县的财政压力。
  截至目前,2011年新化县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全部落实,已建成房屋7798套,完成投资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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