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頔宸)4月上旬,根据新化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槎溪镇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此次自查工作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一是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二是看处分是否按规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有无会议记录;三是看处分材料是否及时归入被处分人的组织人事档案;四是看被处分人的年度考核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五是看有无处分决定未执行到位的情况;六是看被处分人的正常权益有无受影响,不能因一次处分就将对象全盘否定。
通过自查,该镇所有党纪案件卷宗按要求装订并集中保管,所有材料规范填写并整理。对受处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奖惩的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受处分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