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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
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1768    更新时间:2013/5/26         

  新化新闻网 目前二手房的交易十分火爆。由于手房交易要交纳契税,交易双方为了少交税款,经常会故意把房产交易价压低,甚至出现“阴阳合同”。日前,湖南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已投入使用。为规范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省地税局更是为解决征纳双方对计税价格的异议,于近日出台《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

  刘先生近日从黄女士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的协议价是18万元,跟卖方商量的房屋交易价格是双方要交3600多元的契税。但是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处显示,该房的核定价是24万元,差了6万元。现在则要多交1000多元的契税。

  长沙市地税局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先生在为自己购买的存量房交纳契税时,工作人员会将交易双方拿过来的房产资料输入到评估系统里面,这个数据库就会自动运转,核算出最符合市场价格的评估价格,这个价格是参照房屋的年限、朝向、楼层、地段、周边环境等因素得出的。征税过程中,工作人员将评估结果和买卖双方的合同价相比较,如果申报价明显偏低并且没有正当的理由,地税部门将按交易房评估值予以征税。刘先生表示,“现在电脑定税大家都交公平税,我们都放心了。”

  记者了解到,如果交易双方对评估价有异议,双方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提交议价申请,重新核定计税价格。主管地税机关应当在接到纳税人书面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纳税人的申请理由正当合理、证明资料真实充分的,可以采信其申报价格;如果纳税人无正当理由或证明资料不真实充分的,按照评估系统出具的计税价格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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