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晓柳、曾争、王辉、王勇在上梅镇上梅西路建设的住宅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规划基底面积216㎡,实际基底面积236.13㎡,超基底面积20.13㎡;2、规划层数5层,实际层数7层,超建2层;3、规划总建筑面积1080㎡,实际总建筑面积1862.58㎡,超建筑面积782.58㎡;4、违规建设室外楼梯;5、南面、北面及东面违规挑出;6、房屋总体向南面平移5.49m;7、山墙违规开窗。
2、肖永红、谭祖胜、彭苹在上梅镇华新社区建设的舒心园住宅小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规划总基底面积3079.86㎡,实际总基底面积3378.6㎡,超基底面积298.74㎡;2、批建层数3F/6F,实际层数2F/7F/8F;3、规划总建筑面积17710.6㎡(其中住宅16237.6㎡,车库1473㎡),实际总建筑面积24005.1㎡(其中住宅20741.56㎡,一层架空层3263.54㎡),超总建筑面积6294.5㎡(住宅超4503.96㎡,车库超1790.54㎡);4、3#栋与4#栋联接成一体,使其之间的净空通道变为架空通道,且宽度与高度不足4m,位置西移;5、2#栋架空通道宽度与高度不足4m;6、一层架空层封闭且层高超过2.2m;7、2#栋超用地红线18.76㎡,4#栋超用地红线183.8㎡;8、规划绿化没建。
我局将对他们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拟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行政处罚情况及拟为其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依法进行公示,如对他们的规划处罚结论及拟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有异议,请持身份证明文件、书面报告等资料,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政策法规股提出异议,逾期我局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232958,联系人:侯祥鸿。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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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