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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以土地质押借款用于项目建设的招商公告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4114    更新时间:2010/12/9         

新化新闻网:

   为加快城东防洪堤二期工程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新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以新化县城东防洪堤内可开发土地作质押,向投资客商借款用于防洪堤二期工程建设。现进行公开招商,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质押土地概况
    用于质押的可开发土地位于新化县资江一桥与二桥之间,城东防洪堤以东,学府南路以西。总面积约200亩。
    二、招商方式
    (一)县人民政府以该片约200亩可开发土地作质押,向投资客商借款8000万元,用于城东防洪堤“三位一体”二期建设工程和质押土地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前期工作。
    (二)借款自到账之日起由政府按1%的月利率支付利息。
    (三)城东防洪堤内的市政建设项目均由投资客商垫资承建。
    (四)用于质押的土地依法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政府根据城东防洪堤“三位一体”二期工程的施工进度,在土堤主体工程竣工,其他分段内工程(堤内水、电、路等市政建设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将该段内用于质押的可开发土地以起始价柒拾万元/亩依法挂牌出让,土地款先用于偿还借款,余款用于支付客商垫资的工程款。
    (六)质押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如成交价高于起始价,则高出部分按政府占40%,投资客商占60%的比例分成。
    四、报名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外合法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以外,均可报名。
    五、报名时间
    接受洽谈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1月16日
    六、报名地点: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北路(盐业公司三楼)
    联系电话:0738-3219575
    联 系 人:邹先生(138738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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