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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3129    更新时间:2018/5/30         

XHDR-2018-01004

新政办发〔2018〕10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作好我县“城市双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15号)和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决定从2018年开始,对县城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城市双修作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手段、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举措,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塑造特色风貌,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把新化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努力让广大市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各部门要将“城市双修”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强协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等,协同推进。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社会力量推进“城市双修”工作。2.统筹规划,逐步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3.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建设“美丽新化,幸福城市”。

(三)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将“城市双修”作为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现代化城市的重要设计方法、引导公共活动的重要组织手段以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方向。力争到2020年,全县“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功能基本完善,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景观风貌显著改观,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发展方式基本实现由速度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二、重点工作

(一)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任务:到202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5%以内,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实行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截污,全处理,全达标,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完成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提质改造,处理水质达到Ⅰ级A标排放标准,启动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2018年6月完成上梅街道城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018年6月完成原资源氧粉厂和伯菲特历史遗留砷碱渣处理及土壤修复;2018年底全面完成洋溪、西河、白溪、琅塘四个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

(二)城市垃圾治理工程。主要任务: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预计今后三年生活垃圾以每年新增10000吨的速度上涨,要尽快完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库区提质扩容,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保证每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完成进场道路土石方工程;2019年度计划完成三通一平、厂房、办公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工作;2020年度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营工作,2020年6月份正式投入运营。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根据“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加快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预计2018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与合作单位签订好特许经营协议,并与实施乡镇搞好工作对接;2019年完成旅游乡镇和部分重点乡镇的建设;2020年完成重点乡镇和边远乡镇的建设;整个项目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投入运营。

开展建筑渣土扬尘治理。2018年年底前建成一个设施完善、专门从事建筑垃圾消纳的消纳场。引导、鼓励成立具备条件的渣土运输公司。要求城区所有处置建筑渣土的施工单位一律建设洗车台,设施配备齐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进出工地车辆进行清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三)道路畅通工程。主要任务:到2020年,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加大县城断头路畅通工作,尽快实施资江一桥东、西两端辅道、匝道建设工程及资江四桥工程、五里亭路、园艺路等路网畅通工程,确保道路通行能力大幅提高。在防洪堤三期加强步行道、自行车道建设,鼓励和规范共享利用,大力发展停车设施,加强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

(四)违法建筑拆除工程。主要任务:完成建成区60%的违法建筑拆除任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调查认定,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控违力度,逐步将控违范围扩大至城乡结合部,2018年起,建成区原则上不新增违法建筑。

(五)历史文化保护工程。主要任务: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强化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建档、修缮修复和合理利用。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城市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新建建筑管控。严肃查处破坏历史文化保护的典型案件。加快向东古街保护利用,争取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力争到2020年,梅山古镇老城区市政功能基本完善,生态空间有效保护,景观风貌显著改观。按照清末民初建筑风格,对临街面进行风貌改造,属于国有公房的,由古城公司进行内外改造和经营管理;属私有住房的,其临街面由古城公司进行风貌整治,屋后由房主按统一规划进行风貌改造。风貌改造坚持“修旧如旧,以存其真”,在最大限度保持原有格局、结构和空间的前提下,对古建筑进行修复设计,尽可能保留和利用原有结构构件,发挥原有结构的潜力,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和更换,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的目的。花山生态区保护工程。重点打造好“一核、两带、三板块”。“一核”是结合花山湖水体打造花山湿地公园生态景观及视觉核心;“两带”是以生态休闲和都市商业相结合的度假休闲带和以自然山水、田园风光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带;“三板块”是指建设以高端综合游客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服务板块,建设滨水休闲街、滨水美食街等商业休闲设施在内的商业休闲娱乐板块,建设花山禅院、滨湖茶社、郊野公园等在内的生态休闲板块。中央水系景观区修复工程。充分利用资江丰沛的水资源与凌角塘、花山水库的地形特点,遵循生态性、安全性、系统性和特色化原则,打造一条长约2500米、水深1-2米、宽8-20米的古城中央水系景观,与资江河道形成双水环流,核心保护区域和花山片区通过水系串联为一体。

(六)城市环境绿化亮化净化工程。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区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和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70%;基本完成城市夜景照明工程。主要任务: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利用可用空间建绿、造绿、添绿,充分发挥立体绿化的作用,大力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增加绿量,加快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建设“一江、两桥、三节点、四广场、五道路”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完善重点地区夜景照明改造。开展空气净化工程。成立油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城区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2018年上半年完成对城区餐饮门店的全面摸底排查,对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门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引导违章经营门店自行整改。2018年下半年全面实施集中整治工作,对规定时间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超标排放等行为予以处罚,落实整改措施,减少餐馆油烟污染,改善空气质量。2019年对前段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落实环保责任,并进行后期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化解城区餐馆油烟矛盾。

(七)城市公共空间提质工程。主要目标:到2020年,完成重点地段、主要街道的立面整治,完成建成区内的广告标牌清理规范。主要任务:强化城市整体风貌,保护山水格局,彰显古梅山文化特色。启动城市中心区、综合交通枢纽、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道等区域的规划提升,强化城市色彩,提升城市品味。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2018年完成对天华路、上梅路工农河路、滨江路车行道、人行道的改造,配合地下管廊建设,对天华路八座天桥的安全鉴定和加固或拆除重建。2019年完成对迎宾路人行道、人民路、新洋路、上渡街人行道、车行道的改造,配合地下管廊建设。2020年完成对城西路人行道、崇阳岭路、城南路、建新路、金穗路、城北街车行道、人行道的改造,配合地下管廊建设。开展建构筑物立面和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的日常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湖南省城区户外广告行政审批操作规程》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宗旨,完善户外广告审批、验收、发证各个环节的办事程序。针对户外广告的设置,做到规划先行的原则,坚持“提前介入、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区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规划设计工作,对城区一些凌乱的霓虹灯及小型电子广告进行全面整顿,完成上梅东路、梅苑路的招牌规范整治工作,努力将其打造成城区两条门店招牌精品示范街,积极配合老城区南门湾广场至UU会所街道改造,力争打造旅游广告精品一条街。

(八)废弃地再生利用工程。主要任务:对工业污染地、垃圾简易填埋场、废弃工程等地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科学规划和利用。

(九)山体修复工程。主要任务:加快受损山体修复,对狮子山公园、天子山等采取填方种植、修建护坡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山体保护机制,建立保护名录,明确山体的名称、位置和边界,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劈山造城等破坏性活动。

(十)“数字城管”工程。主要目标:以“建设数字城管,打造幸福新化”为总体目标,利用3年时间,至2020年,基本完成“数字城管”建设,构建卓有成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实现我县城市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主要任务:加强城市综合信息管理的系统整合和平台建设,到2020年,完成管理模式建设、核心系统建设、数据建设和运行环境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营。(数字城管建设详细方案见附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科学规划、统筹谋划“城市双修”

1.强化设计引领,编制重要地块城市设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规划,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地区和范围,重点开展新城区、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重要区域的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协调景观风貌,促进城市建筑、街道、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优美。组织开展各自管辖区域内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科学引导建设项目对城市景观风貌的提升和修补作用,切实落实并塑造“美丽新化”的良好城市形象。(责任单位:规划局)

2.制定实施项目清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工程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生态修复,改善城市生态功能

3.加快山体修复。主要任务: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严禁在受保护山体进行开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坏山体的建设活动。根据城市山体受损情况,采取修坡整形等工程措施,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加快裸露山体绿化和植被恢复,改造林分结构,建设一批山体公园,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山体自然景观。

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山体公园3个,分别为狮子山公园、天子山公园、花山水系公园。

责任单位: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住建局、规划局(其中林业局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

4.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按照“碧水蓝天、明媚新化”建设要求,加强城市湖泊湿地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保护城市水系自然形态,避免盲目截弯取直,禁止围湖造地、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工农河、祥林河、花山水系等沟渠进行治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按照“渗、滞、蓄、净、用、排”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河流、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配合单位:规划局、上梅街道、上渡街道)

5.修复利用废弃地。对城市废弃工业用地、废弃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废弃学校、废弃矿区生活设施用地、废弃垃圾处理场等用地进行综合治理,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适应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自然生态。对经评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已修复土地和废弃设施用地,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合理调整建设用地性质并加以利用。(责任单位: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配合单位:规划局)

6.完善城区绿地工程。主要任务:推进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均衡布局公园绿地,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拓展绿色空间,让绿网成荫。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推广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推行生态绿化方式,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比例。2018年实施北塔公园、狮子山公园、花山水系修复、防洪堤三期等生态绿化工程,建设沿河旅游大道,城区景观亮化工程等生态修复项目。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乔灌草合理配植,广种乡土植物,推行生态绿化方式。(责任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房产局、规划局、上渡街道)

(三)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

7.完善基础设施。大力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供热、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加快老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建立完善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大雨污分流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率。加快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和改造,增强城市抗洪防灾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基本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养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商粮局、卫计局、教育局、经科信局、文体广新局、旅游外事侨务局、民政局、城建投;配合单位:规划局、国土局)

8.增加公共空间。结合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力度,积极拓展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完善公共空间体系。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广场,满足居民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加强对山边、水边、路边的环境整治,加大对沿街、沿路和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的建设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城管局、林业局、规划局)

9.改善出行条件。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增加支路数量,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积极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已建大型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畅通城市道路。优化道路断面和交叉口,适当扩宽城市中心、交通枢纽地区的人行道宽度,完善过街通道、无障碍设施,推广林荫路,加快绿道建设,鼓励城市居民步行和使用自行车出行。依托火车站、汽车站等,统筹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不同客运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顺畅衔接、便捷换乘。鼓励结合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建筑新建和改扩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楼,增加停车位供给。严格落实国家加快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不断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责任单位:经科信局、住建局、交通局、规划局、国网新化供电公司、城建投、安居投)

10.改造老旧小区。主要任务:统筹利用节能改造、抗震加固、房屋维修等多方面资金,加快老旧住宅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建筑加装电梯,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和宜居水平。对一批规模较大、运行年限较长、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群众意见较大的老旧小区,开展综合整治,完善照明、停车、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等基础设施,实施小区海绵化改造,配套建设菜市场、便利店、文化站、健身休闲、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规范物业管理、加强小区绿化、搞好景观打造,创建一批“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方便居民生活。2020年基本消除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城建投、安居投)

11.保护历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尽快高水平编制《上梅古城重点地块规划设计》,启动打造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工作,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制定古遗址、古建筑、历史建筑和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对30年以上,具有典型时代印记的建筑重点进行保护。完善旅游公厕、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调查、整理和保护,及时划定保护范围。(责任单位:规划局、文体广新局,旅游外事侨务局、上梅街道;配合单位:住建局)

12.塑造城市时代风貌。加强城区重要地段、节点的城市设计,完善夜景照明、街道家具和标识指引,实施一批外立面改造、杆线入地、行道树绿化带景观搭配等项目,加强广告牌匾设置和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挖掘整理我市城市历史文化,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街道,体现独具一格的古城风貌,营造浓厚的圣地氛围。(责任单位: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

13.城市主要出入口改造工程。主要任务:加快实施城市主要出入口片区环境整治,加快整治脏乱差现象,统一建筑外立面风格风貌,注重生态修复,加强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

建设项目:高速出入口片区、工业园片区、高铁南站片区等。(责任单位:城建投)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5月)。制定《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形成实施机制,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城市双修”工作。

(二)计划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20年6月)。按照重点任务计划与责任分工,有步骤、有节点地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相关部门要集中资源力量,全面深入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各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双修”目标任务,各部门要开展工作效果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将“城市双修”工作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长期开展下去。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成立新化县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城市双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学习借鉴海南三亚“城市双修”工作经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项目落实责任管理,加强协调,搞好配合,确保“城市双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大监督考核。加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督办考核,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关于“城市双修”工作的评价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督查考核。同时,把“城市双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对工作开展积极、“城市双修”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政府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大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投入。同时发动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本,大力推广PPP模式,共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四)保障公众参与。明确专人宣传报道“城市双修”工作动态和进展,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期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动员,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使“城市双修”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加强“城市双修”工作舆情监测和预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住建部、省住建厅报送工作简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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