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农村危房改造是由国家住房和建设部出台的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的政策,我省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因灾倒房户、农村无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资金筹措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政策扶持。我县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之一,已试点实施两年,县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这两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新建的补助5000-10000元,修缮的补助不超过4000元。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实行“本人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批”的工作程序,由县汇总上报省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被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危房户,必须要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修建好新的住房,并在省、市、县危房改造小组验收合格后才能下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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