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婚前我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为哄老婆开心追加了她的名字。名字刚刚加上,老婆就要离婚,房产该怎样分?
律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现你将妻子的名字加上,相当于对妻子的赠与,目前该房屋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则依法由两人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