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获悉,审计署正在就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展开审计,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投资约为1522亿元。
就在前不久,审计署发布了2012年度“1号公告”,其中直指2010年度保障房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因此,审计署已经连续多年就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审计,并且会在2012年持续审计下去。
据审计署相关人士介绍,除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之外,审计署还就保障房调查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形成建议与住建部、国土部等相关部门一起探讨保障房相关制度的完善,从源头上杜绝保障房分配管理的问题。
分配管理问题突出
上述“1号公告”中指出,关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称,违法违规租售的8654套廉租房,已清退收回8353套,占比96.5%等;闲置的4428套保障房中,3338套已经分配入住或列入分配计划,占比75.4%。
上述审计署相关人士介绍,违规使用和闲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占总数的3.49%和1.65%。
而实际上,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根据2011年底全国保障房的初步审查结果显示,上述比例可能还将更大。
除此之外,保障性住房资金审计中,报告指出,对于部分地方政府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已经补提11.19亿元,占比52%,而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对于补提资金数额较少,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地方政府少提取的廉租房资金并非完全属于违法违规,一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即使降低提取比例,也可以满足廉租房资金需求;另外,是部分城市没有对土地出让收益进行准确核算,致使资金少提。
根据整改结果,上述审计署的人士进一步介绍,此次整改的力度较大,效果明显,但保障房审计凸显的问题依然严峻,其中分配管理的问题尤为突出。
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上述审计署的人士介绍,保障房审计和整改工作也将逐渐成为审计署的重点项目。
无论从审计内容覆盖、涉及的城市数量以及审计的时间跨度,保障房的专项审计的规模都在不断扩大。
上述审计署相关人士表示,审计署正在进行的“2011年度全国保障房建设的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范围将涵盖保障房建设到后期分配运营的各个环节,保证审计的全覆盖。
住房保障法拟出
针对保障房分配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上述审计署的人士介绍,审计署已经形成了总结建议递交住建部,共同探讨保障房分配管理的诸多问题。
“2012年,住建部和监察部将联合进行检查,强化使用管理,对于违反规定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的,按有关规定和合同收回。”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如是说。
不过,在住建部政策中心主任秦虹看来,除了加强审核、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之外,也需要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的立法研究,加强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也认为,保障房骗租骗售行为不能通过一般文件来规范,而是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正进行中。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认为,保障性住房产品中,最大的寻租空间与最明显的计划体制内不公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上市后,即使补交了土地增值收益,仍有很大的增值空间,寻租和腐败的动力较大,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现象。
以北京为例,数据显示,自1998年推出经济适用房以来,购房者中有84%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有16%属于高收入家庭。
上述接近住建部的人士透露,住建部将出台文件,完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消除牟利空间。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日前表示,北京市拟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今后新购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确要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购。
记者自《基本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处获悉,《基本住房保障法》正在起草中,将尽快出台以补漏保障房管理分配制度。
对于投机、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违法行为,申卫星建议,一是明确其违法行为,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查和责任追究;二是,采取共有产权机制,压缩经济适用房上市后的获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