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芙蓉寨村芙蓉寨坝)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7] 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芙蓉寨村芙蓉寨坝)。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化县科头乡芙蓉寨村。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01.57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拦河坝工程及附属建筑物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4.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2年10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1个300万元及以上的拦河坝等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业绩;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2017年4月至9月)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nloudi.gov.cn)在工程建设栏中下载。
4.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人民币,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不缴纳者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人民政府东侧)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交纳时间:至2017年11月13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如有雷同系统自动认定为废标。
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新化县财政局七楼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87381030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罗先生0738-3230005 3230002
传真:0738-3232132
邮箱:189426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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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