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污水处理及涉重废水治理项目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5]268号文件批准建设,新化县人民政府以新政招[2017]47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化县经济开发区一般工业污水处理及涉重废水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新化县游家镇金字村和兴胜村。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二部分:新化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新化工业园涉重金属废水治理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项目用地面积3.268公顷(合49.02亩),总建设规模Q=1.5×104m3/d,分两期执行,铺设废水收集管网19.3KM和新建3个泵站(向红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6600m3/d;特种陶瓷产业园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1400m3/d;游家工业园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为5000m3/d),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综合楼、配电间、门卫室和事故处理系统。
2.4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图上所有内容。
2.6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无论实际工期是否延长,不另增加监理费用)。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至少有1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员2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投标时按此配备,具体实施项目时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到位)。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5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0月2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7年11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0月23日始(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富康路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7868081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梅苑北路盐务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胡先生 曾先生
电话:18907381444 1867386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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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