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张文娟 胡湘林 邹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自2017年9月19日至9月25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15807383651。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