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促进廉政建设,遵循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根据娄政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对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招标代理范围及代理工作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947万元,土建工程投资约369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在科头乡和维山乡,项目建设内容是新建河坝2座,改造河坝3座,新建机埠1座,新建水轮泵1座,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处,衬砌渠道28.1公里,加固河堤2处,新建人饮工程1处,整修田间道路5.68公里,其中硬化干道1.6公里,砂石路面道路4.08公里。
招标代理范围: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项目施工单位招标。
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公布中标候选人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助合同签订事宜。
二.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费用限定上下浮动范围,上限价人民币15万元、下限价人民币14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达到其上限价及以上或达下限价及以下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书务必严格密封,封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无密封或封面无投标人名称者,招标人不予受理。报价小写格式:人民币xx.xx万元。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选定办法: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详见附件1)
四.投标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资质。
3.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公安或检察机关出具近一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资格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9月12日至9月14日。
六.开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化县财政局7楼会议室。
3.开标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复印件交农开办留存: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资格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安或检察机关出具近一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及投标报价书。(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查验且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盖有本单位公章,投标报价书需密封。)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新化县农开办(新化县财政局7楼718室)。
取系人:吴礼权 电话:18873807666
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科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点击下载文本)
附件2:投标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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