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化县荣华乡龙湾湿地公园旅游公路工程已由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以 新交【2016】143号文和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2016]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荣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荣华乡龙湾湿地公园旅游公路工程
2.2项目概况:荣华乡龙湾湿地公园旅游公路全线长3.384公里,路基宽7米(局部受房屋限制,保持原有路宽),路面宽6米。路面结构分为:加宽改建路段15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cm厚沥青封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利用原有路段改建1cm厚沥青封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公路等级:四级,汽车荷载:公路—Ⅱ级,设计速度:20Km/h。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化县荣华乡龙湾湿地公园旅游公路工程全部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4本次招标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拟任项目总工应具备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或最近两年(2015年和2016年)连续评为C级,或最近三年(2014~2016年)连续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6年8月30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4.2交纳时间: 2017年9月19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始,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图纸及清单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公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参加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荣华乡人民政府
地址:新化县荣华乡
电话:黄先生
联 系 人:139738023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梅苑北路盐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曾先生
电话:18907381444 18673865388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