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条件
新化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经《新发改〔2017〕197号》文件批准即将开始建设,比选人为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湘建建【2013】18号文件)的规定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中选单位将为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监理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相关咨询工作。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城区。
2.3工程概况:1、亮化资江沿河风光带河道、河岸及资江一桥、资江二桥,长度6080米;2、亮化体育馆、世茂城市广场、明源购物中心三节点及天华广场,梅城广场、南门广场、梅苑二广场四广场及周边建筑;3、亮化白沙洲路、梅苑路、上梅路、天华路、学府路等五条道路,道路总长15730米;4、上述亮化工程共计灯具126122套。整个城区景观亮化工程全部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管理。
2.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5投资规模:8500万元
2.6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新化县城区景观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拟定招标方案;
2.6.2发布招标公告;
2.6.3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
2.6.4组织接受投标报名;
2.6.5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2.6.6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2.6.7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6.8负责办理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2.6.9业主单位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3.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拟投入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应提供最近不少于6个月(2016年10月份以后)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北京时间)2017年8 月14日至 8 月 1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有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 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05办公室 报名购买比选文件,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21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地点:具体详见招标代理比选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6.比选公告发布的媒介: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新化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新化县富康路43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8973893678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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