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登审告[2017]4号
新化县梅苑卫生院申请登记位于上渡办事处资源村十四组苑面积为660.9平方米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附图),土地用途为医卫用地。经审核,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登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权籍股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即视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提请新化县人民政府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