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吴建武、刘利民、刘惠民住宅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用地位置:海天宾馆后
公示期限:7 天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2至2017年5月18日
说明:1、本图尺寸以米为单位。本房属改建;
2、1#吴建武住宅,层数4层,建筑基底面积为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64平方米,西北、东南向墙不可开窗,西南和东北向采光,底层停车;
3、2#为刘利民、刘惠民住宅,层数4层,建筑基底面积为6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2.9平方米,西北、东南向墙不可形容,西南和东北方向采光,底层停车。
如对本平面方案有异议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地址:新化县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电话:0738-3232569,邮箱:519538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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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