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化房产网 >> 新闻资讯 >> 本地动态 >> 正文
新化县严肃查处污染环境责任事件,13名责任人被追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化新闻网    点击数:1167    更新时间:2017/5/11         

  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奉希平 刘跃新)近日,因在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一案中存在履职不力,新化县13名责任人被问责。

  新化县炉观镇金鑫排蜡经营部位于炉观镇龙爪村八虎山,在2014年5月建成,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同年6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电子陶瓷排蜡业务。由于排蜡窑利用烟煤作为燃料产热,无脱硫除尘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烟囱向外界直接排放废气,导致排蜡窑生产现场浓烟滚滚。

  2015年至2016年期间,县环保局三次收到群众举报该经营部违法排污,县环保局先后两次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第三次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2016年9月30日将此案移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10月19日炉观派出所才正式受理。10月9日,县环保局对该经营部下达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恢复原状。今年2月23日炉观派出所在炉观镇政府配合下,将违法人员卿某某、伍某传唤到位,并处以12日拘留;2月25日,炉观镇对该经营部停止供电;3月3日,省、市两级督查组到新化督查后,新化县委、县政府立即采取相关措施;3月6日,由县环保局对金鑫排蜡经营部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意县环保局会同炉观镇政府对该经营部采取拆除生产设备等措施,目前该经营部已停产关闭到位。

  在对该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一案的调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和炉观镇政府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排污企业超范围经营线索未深入调查,县公安局收到县环保局移送的案件未及时查处,县经科信局超越职权签署环评整改意见,上述5个县直单位和乡镇的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失责的问题。

  县纪委监察局当即启动问责程序,对1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给予炉观镇原龙爪村村委会主任邹家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炉观镇安监环保站站长曾春晖、环保专干袁益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河工商所副所长孙建文、工作人员罗建雄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炉观镇环保专干杨新科、县公安局炉观派出所副所长伍锡乾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金鑫排蜡经营部股东伍某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河工商所所长、县公安局炉观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县经科信局党组成员、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等5人,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

  该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在“绿色崛起、科学跨越、全面建成小康新化”进程中,环保无小事,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环保执法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依纪依规查处全县污染环境责任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新图文
    刘劲彪看望慰问琅塘镇因公患病扶贫干部
    新化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推进大会
    新化县召开少先队建队69周年主题活动暨2017-2018年度少先队工作表
    新化县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推进会
    上梅街道办事处:举行“最美上梅红一-创建文明城市 建设幸福上梅
    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来新监督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新化县人大副主任张陆林赴桃林园调研,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新化县政协视察全县公安工作
    李荐国率娄底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现场观摩团来新化县观摩考察
    朱前明前往上梅街道立新桥社区督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左志锋调研指导古台山林场风力发电二期工程建设 并主持召开新化县
    左志锋深入桑梓镇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全国第九届“万步有约”健走

    元旦献礼丨新化胜利大桥顺利

    “新颜绽放,嗨动全城”——

    新化十二中举行2020年元旦文

    维山乡召开禁毒工作专题调度

    新化县民间河长大队开展入校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版权所有:娄星区佳和网络服务中心 查看营业执照 业务电话:13207386692
    湘公网安备43130202000210号 在线QQ:89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