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通〔2017〕 48 号
新化县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化县教育系统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各督学责任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机关相关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新化县教育系统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化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新化县教育系统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在全县教育系统落到实处,根据《新化县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新农维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减负惠农政策为依据,以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检查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重点整治:学校及教职工违规向学生收取班费、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饮水费等;按学期收取伙食费、强制学生搭餐;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强制学生有偿家教家养;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有关费用;以赞助或捐助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等问题。
三、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4日至5月20日)
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一查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是否纳入农户“一卡通”并发放到位;二查学校收费是否公示到位;三查学校教师是否存在违规补课行为;四查学校及教职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违规收费是否清退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五查学校是否以赞助或捐款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六查学校及教职工违规补课收费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处理。
(二)报送资料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
县教育局要在5月25日前向县减负办报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资料,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务必在5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违规收费清退花名册交局监察室。局学生资助中心在5月24日前向监察室报送2016年度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汇总表,包括发放对象、发放项目、发放标准、发放依据、发放资金总额、发放时间等。局计财股在5月24日前向监察室报送涉农收费项目文件,包括已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依据,正在执行的涉农收费项目与文件依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
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的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开展点穴式抽查。县减负惠农落实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从县纪委、“两办”督查室、县财政局与县减负办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验收组对我县各中小学校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出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检查结果在全县予以通报。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新化县教育系统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华新任组长,班子成员周玉雄、袁名光、伍后舒、胡其尧、罗光、曾录泉、袁愈祥、袁振坤、罗志雄任副组长,张杰、杨育云、彭益民、阳志勇、段建华、康卫东、段晓鸿、康安枝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志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段建华、唐虹亮、刘文理为办公室成员。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严肃纪律,严厉追责。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整章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加以总结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新化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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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