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湘发改西开【2016】755号)文件精神,经新化县发改委以新政招[2017] 2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新化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发债注入资本金、政策性贷款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新化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投标申请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化县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涉及新化县11个乡镇(游家,桑梓,维山,水车,吉庆,金凤,奉家,上梅,洋溪,槎溪、古台山)。
2.3项目概况:
1、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1700户,约5650人,安置住房约21万平方米;
2、配套基础设施,安置区道路约324.9公里,铺设饮水管网约286公里,电网约246公里,其他附属设施约9.58万平方米;
3、土地基础农田改造约1.2万亩,新增改善灌面约0.92万亩,宅基地复垦约0.45万亩;
4、迁入区生态修复约3.25万亩。
2.4投资额:工程建设费约2.7亿元(基数具体经审计后结算价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8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9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10监理服务期: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6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此项目在设计阶段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投标时按此配备,具体实施项目时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到位)。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3.6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5.2、交纳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14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话:0738-3261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南贸东街470号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38-8228848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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