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采矿权(采石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 采矿权名称:新化县温塘镇敖家冲采石场。
(二) 采矿权位置:温塘镇赵龙、茶山村。
(三) 采矿权开采范围坐标、开采深度(标高)及矿区面积。坐标为80坐标
点 号 |
X |
Y |
点 号 |
X |
Y |
1 |
3085130.13 |
37557858.59 |
5 |
3084805.37 |
37558099.86 |
2 |
3085144.71 |
37557974.77 |
6 |
3084824.63 |
37558025.05 |
3 |
3085141.15 |
37558048.13 |
7 |
3084747.33 |
37557885.89 |
4 |
3084957.12 |
37558197.73 |
8 |
3084903.06 |
37557781.31 |
矿区面积:0.1086㎞2 开采深度(标高): +545m~+621m |
(四) 出让开采矿种:石灰岩;保有资源量为1044.6万吨,可采储量为992.4万吨。
(五) 挂牌出让起始价7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竞买保证金56万元。
(六) 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出让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采矿权出让设有底价,报价未达到底价不成交。
三、竞买人资格
凡符合申请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19日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查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9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挂牌报价活动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11时止(节假日除外)。挂牌地点设在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到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报价。经审查符合资格后,竞买报价方为有效。
(二) 竞得人应当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 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按规定持《成交确认书》到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四)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保留追偿其他损失的权利。
(五) 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等税费。有关用地手续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办理。
(六) 该采石场设计服务年限10年,现采取分期挂牌出让,首期挂牌出让服务年限为5年。
前期工作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环影响评价报告》及《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所需编制经费6万元未列入采矿权价款,由竞得人向资质单位另行缴纳。
(七) 竞买人自行踏勘矿区。对本采矿权出让存在疑问的,应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提出。
(八) 本采矿权矿区及周边的工农矛盾纠纷等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七、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八、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新化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3239816
联系人:张女士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27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