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游家镇花凼村等十九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湘财建指[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方式经新化县发改局以新政招[2016]53号核准,公告已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新化县游家镇花凼村等十九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HNTJ2016-035
2.3建设规模:1419.40公顷
2.4计划工期:各标段都是180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实行公开招标,每一家潜在投标单位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同一家投标单位对其中2个及以上标段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 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评标办法 |
招标对象 |
新化县游家镇花凼村等十九个村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标段 |
田家、简家院、如家等3个村 |
3005204.94 |
综合评分法 |
面向社会 |
2标段 |
竹山湾、袁家等2个村 |
3349195.39 |
3标段 |
株树岭、佛光、利民等3个村 |
3994450.44 |
4标段 |
风洞边、新屋院、春田等3个村 |
2910259.68 |
5标段 |
炉岭、炉前、源头等3个村 |
4024486.57 |
6标段 |
栗舟、江田等2个村 |
3230029.07 |
7标段 |
山海垅、黄连、花凼等3个村 |
4513549.26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6年6月-2016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8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9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自2015年12月2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陆万元、第二标段陆万元、第三标段柒万元、第四标段伍万元、第五标段捌万元、第六标段陆万元、第柒标段玖万元。
4.2交纳时间:2017年1月18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8日止,自行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及地点: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1月19日 10时 30 分,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973846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曾先生
电话:18907381444 18673865388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项目名称)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预防腐败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在国土及其他行业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不发生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及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中标无效,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