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朝阳小区、金矿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欧云 联系电话:0738-3231658
附件:新化县朝阳小区、金矿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化县朝阳小区、金矿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上梅镇上田路、坪山垅路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上梅镇上田路俩侧、坪山垅路东侧,总投资101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万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9018.3m2,总建筑面积100886.82m2,,建筑占地面积为26348.5m2,总建筑面积为162180.6m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015 m2,主要建设17栋6层商住楼、2栋7层商住楼、1栋15+1层商住楼、1栋13层商住楼,项目规划住户914户,规划总停车位233个(地下车位53位、地上车位180位),项目有13栋已经完成地基建设(打桩),其中11栋主体已经开建;2栋已经建成完成。系补办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实行雨污分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营运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封闭、遮挡、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下车库尾气的管理,确保无组织排放尾气满足标准浓度限值,小区住户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统一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建筑渣土及时清运并按要求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变电设备、引风机、水泵等高产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格12份,其中团体2份,个人10份,全部赞成项目建设。 |
作者: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