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村罗长明石灰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审批联系人:陈东晖 联系电话:0738-3231658
附件: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村罗长明石灰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村罗长明石灰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村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罗长明石灰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新化县西河镇柘木岭村,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700平米,主要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石灰岩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露天开采区8700平米、工业广场(布设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矿石转运场;占地面积2400平米)辅助工程:办公区(1栋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400平米)产品堆存场(占地面积2800平米、)堆土场(占地面积2828平米)及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已于1995年建成运营系补办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场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营运期车辆冲洗废水、地表径流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及时清运周边做农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石生产线采用喷淋、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爆破时采用湿式爆破,爆破区域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措施,硬化场区道路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妥善处置堆土场、车辆运输,原料、产品堆存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确保营运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标准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有沉淀池污泥及爆破后产生的废土及生活垃圾,其中爆破产生的废土用于覆绿和回填,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营运期间应采取边开采,边修复等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局高产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格17份,其中团体2份,个人15份,全部赞成项目建设。 |
作者: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