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位于新化县奉家镇及天门乡,距新化县城区直线距离约37.0km,距娄底市直线距离约98.0km。场址区中心地理位置约为东经110°58′,北纬27°47′,古台山风电场工程拟安装WTG3/2MW/WTG6/2.5MW风机38台,总装机容量82MW。在古台山场区装机容量为32MW,规划总面积18.5km2,海拔高程1200~1500m,其余容量主要分散在吉庆(一期)风场外的西北角、西南角和场内已施工的两个风机之间。风机叶片直径为115m/121m,轮毂高度80m/90m。本风电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与新化吉庆风电场共用一座监控站。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年平均理论发电量为2.335亿kWh,尾流折减后发电量为2.205亿kWh,经综合折减28%后,多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587亿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935h,平均容量系数为0.22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废气:施工作业扬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
废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含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
噪声: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等。
固废: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
生态:土地征占,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对评价区自然体系生态稳定性和多样性的影响,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对土壤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废水:监控站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已列入已经批复的吉庆风电场评价内容)。
噪声: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和升压站噪声。
固废:监控站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以及废电容器、维修废油污抹布。
生态:风机叶片转动可能对过往的鸟类产生的不利影响。
电磁:通过类比同规模升压站大小,本工程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洒水抑尘;运土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堆场加盖遮挡物;运输车辆篷布遮盖;油烟净化器等。
废水: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周围农田、植被的灌溉和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
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噪槽、减振机座等;高噪声设备隔声;限制运输车辆车速等。
固废:弃渣集中堆放于位于渣场;收集的生活垃圾由专职人员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理。
生态:控制施工作业在占地范围内;对表土收集暂存用于后期复绿;对弃渣场、施工营地等易引发水土流失地带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管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
废水:根据已经批复的吉庆风电场内容,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场区植被绿化或者周边山林灌溉。
噪声: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加强对机组的维护。
固废:定期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变压器油、废电容器以及含油抹布,均属于危废,危废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场内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对场所地坪采取防渗措施。
生态:艳化风机叶片,降低鸟撞事件;依照鸟情,采取对策;聘请鸟类专家监测鸟情,及时采取对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划,符合产业政策,能够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为社会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
只要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环境标准及“三同时”政策,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可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这样,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索取简本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环评机构: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联系人:雷工联系电话:0731-85484684E-mail:287575152@qq.com
建设单位:中电投湖南娄底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红才联系方式:18107906363
审批部门: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受项目影响的周围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将产生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或当地媒体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25日
公示发布单位:中电投湖南娄底新能源有限公司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公示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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