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工程已由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以娄国土资办发[2015]43号文和新化县财政局、新化县国土资源局以湘财建[2016]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工程
2.2招标编号:HNTJ2016-039
2.3建设规模:103.41公顷
2.4工程施工费:423.31万元
2.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4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且报名对应具体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等4个村土地开发工程 |
第一标段 |
奉家镇向北村(燕子岩) |
100.17 |
公开招标 |
第二标段 |
奉家镇横拉坪村 |
109.36 |
第三标段 |
科头乡园艺场等村 |
103.35 |
第四标段 |
桑梓镇坪烟村 |
110.43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施工员、安全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6年4月-2016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7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8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9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自2015年10月17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贰万元;第二标段贰万元;第三标段贰万元;第四标段贰万元;
5.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11月6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人:方向阳
联系电话:15073880689
5.3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新化县奉家镇等土地开发项目+标段”(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如果未注明是“项目简称+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抽签顺序(以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顺序为依据);
5.6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具的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方可有效)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和身份证复印件⑧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6年4月-2016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网址和密码);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填写完整的法人承诺函(附件1)原件⑩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一年来无行贿犯罪证明等原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提交的资料不齐,有涂改现象将被拒绝。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报名后不得更改。
6.2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二套,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6.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本项目招标文件费600元整(售后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973846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北路盐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18907381444 15873865388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