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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买的商品房实测面积为何与合同上不符?房子的分摊到底“分”到了哪里?昨天,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就市民关注的房屋测绘问题进行了解答。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相关人员称,以前合同约定面积有的是开发单位自己计算的预售面积,有的是设计单位计算的面积,还有的是施工单位计算的面积,也有测绘部门计算的面积。由于执行的技术标准不同,导致结果存在差异。因此,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均对商品房预测绘进行了规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在建商品房实施预售之前,必须进行预测绘。合同约定面积是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一般都会有些出入。
老百姓买房觉得分摊系数过大,国家有没有规定房屋的分摊系数上限呢?房产测绘研究院相关人员称,房屋的分摊面积即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房产测量规范》中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国家对分摊系数的大小并未作任何规定,也就不存在上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