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紫鹊界风景名胜区旅游项目建设,报新化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公司拟对紫鹊界风景名胜区旅游项目建设和水车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区旅游项目建设
2、项目地点:本招商项目位于湖南省新化县水车镇境内,距离新化县城55公里。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紫鹊界景区景观项目建设、习溪上峒建设区、习溪中峒建设区、习溪下峒建设区、传统古村落和水车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古建筑等多个专业类别。前期总投资约2亿元,包括一、景区内:紫鹊界前引导门及主停车场、游客广场及游客中心、稻梦空间主题广场、紫鹊界后山门及停车场(以上项目建设期6个月);二、奉家村至白水村旅游避让公路 ;镇区至荆竹、奉家村商业街区公路白改黑工程;白源村至荆竹村旅游环线公路建设。镇区:紫鹊大道整体改造(含绿化、亮化、市政设施、给排水)、文化广场(以上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二、招商方式及条件
1、以上招商项目由中选方全额垫资建设。
2、中选方必须协助我方向银行融资3亿元,融资期限不低于10年,宽限期不低于2年,年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3、有意向的投资方可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登录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或到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招商融资部)咨询查阅。
4、正式比选时如果符合条件的仅一家,可以采用直接洽谈方式确定;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区旅游项目建设招商比选方案》确定投资商,洽谈时必须是公司法人代表或由公司法人代表授权的授权委托人(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公证书)。
三、投资偿还
1、本项目采取分项、分段施工;分项、分段验收;分项、分段结算。招商人在各分项、分段工程验收合格和审计结论出具6个月后开始支付工程款项,逾期应付未付工程款按年息不高于12%计算利息(最后利率标准以中选方承诺的下浮比例为依据),利息每6个月支付一次(审计结论出具之日起计息),直至工程款本息全部付清。
2、工程款计价取费:市政工程按2014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全费用计价结算;建筑与安装工程按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标准》和2014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全费用计价结算;古建筑工程按2014年《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文件规定全费用计价结算;公路工程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07)》及相关文件规定全费用计价结算;水利工程按《水利工程造价定额(2002)》及相关文件规定全费用计价结算(最后工程款以中选方承诺的下浮比例为依据)。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或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需按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建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取得入娄施工登记证;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及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资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2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资。
4、有意报名的公司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向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转入不少于壹仟万元的保证金,并提供陆仟万元银行存款证明。中选人确定之后,中选人的报名保证金中的50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金,余额无息退还。未中选人的报名保证金在中选人确定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5、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2月5日17时00分以前到账(以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化梅苑分理处
账户名称: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4300 1504 2690 5250 3823
6、报名验证:由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公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8)入娄登记证原件(娄底市外企业)、(9)投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招商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内) 、(10)报名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原件、(11)银行存款证明、(12)承诺书(内容见:二、招商方式及条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资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的将拒绝接受报名。
7、本招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祚勇
联系电话:13677412882
招商委托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673865388
新化县紫鹊界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