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文田、白溪、温塘、洋溪、桑梓、石冲口、圳上、炉观、吉庆镇集镇棚改一期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文田、白溪、温塘、洋溪、桑梓、石冲口、圳上、炉观、吉庆镇集镇棚改一期项目概念性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新化县;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化县文田、白溪、温塘、洋溪、桑梓、石冲口、圳上、炉观、吉庆镇集镇棚改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建筑改造(如外墙面、屋面)、基础设施(如道路改造绿化、路灯亮化、给排水)、室外附属工程(如小广场、广告牌)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4、规模:棚改一期建设项目综合整治共计2930户,其中:文田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350户,白溪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580户,温塘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450户,洋溪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400户,桑梓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150户,石冲口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350户,圳上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220户,炉观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250户,吉庆镇棚改项目综合整治250户。设计费按每户490元计算,本项目设计费143.57万元。
5、招标范围:新化县文田、白溪、温塘、洋溪、桑梓、石冲口、圳上、炉观、吉庆镇集镇棚改一期项目的建筑和其他基础设施及室外附属工程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6、本项目招投标阶段要求投标人对文田镇、白溪镇做概念性方案设计,评标委员会对文田镇、白溪镇做概念性方案设计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履行设计服务。
7、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50天。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 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记名投票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5)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和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7)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的社保证明;(8)以上资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2月11日至 2015年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3、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联系电话:15073880689
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文田…吉庆棚改一期建设项目设计”。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文田…吉庆棚改一期建设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八、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永阳
电话:13973876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赵女士
电话:0738-6420888 13407387709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