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化房产网 >> 楼盘动态 >> 公告公示 >> 正文
新化县富民公租房检察院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824    更新时间:2015/9/17         

1.招标条件

新化县富民公租房检察院小区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建发[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ZX-LD-2015-030;

2.2项目名称:新化县富民公租房检察院小区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化县检察院内;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656.47㎡,砖混结构,主体6层,总投资约200万元;

2.5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承包;

2.9招标范围:建筑、水电、一般装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需按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建发[2014]117号文件要求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取得入娄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5年1月-2015年6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9月1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联系电话:15073880689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富民公租房检察院小区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富民公租房检察院小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投标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入娄施工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原件、(9)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10)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

6.3报名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开标现场的任何特殊条件和特殊理由)。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凡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特殊情况下,需以书面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后方可放弃投标。否则,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均不予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内

联 系 人:曾宇燕

电话:158073888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大汉路与娄星北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8-8212909        13907384200

作者: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新图文
    新康集团2023年新项目— —新商学校南侧地块案名征集获奖名单公布
    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湖南居民自建房将办“身份证”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娄新土告字[2

    新化县光荣院建设项目招标公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事

    新化县白溪镇东流小学教学楼

    【批前公示】新化望城棚户区

    新化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

    【批前公示】新化县第三中学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版权所有:娄星区佳和网络服务中心 查看营业执照 业务电话:13207386692
    湘公网安备43130202000210号 在线QQ:89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