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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杨家山和古台山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2143    更新时间:2015/8/25         

招标编号:HCHN2015-08-079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杨家山和古台山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已由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杨家山铜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新化县杨家山和古台山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新化县古台山、杨家山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针对新化县杨家山矿区和古台山林场由于历史上的铜钨矿、铜砷矿乱采滥挖,遗留大量采选尾矿和废渣,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有较大意义。工程包括:

对五分凼渣堆(20万m3)、独山峰渣堆(10万m3)分别采取就地封场措施,包括渣堆平整、顶部覆膜防渗和覆土绿化、以及修建挡渣墙、截排洪设施等;

投资金额:7152304.74元

资金来源: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

2、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进行保修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入湘已有2年或以上,以发证时间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主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规定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中安全员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证明,省内企业以开标当日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的本企业的养老保险证明(2015年1月~2015年6月)和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7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同类重金属治理相关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原件);

8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9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2014年8月25日~2015年8月25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4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56万元整(两项合计70万元),投标保证金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无效。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要求在报名前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号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账号:1862 0901 0400 08962;联 系 人:方向阳;联系电话:15073880689,以投标保证金管理帐户到账时间为准。

3、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杨家山和古台山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新化县杨家山和古台山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时间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须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报名:

⑴投标单位介绍信(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⑵营业执照副本;

⑶税务登记证副本;

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⑸资质证书副本 ;

⑹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⑼拟任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

⑽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⑾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⑿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另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

⑿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2015年1月~2015年6月)和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⒀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一年(2014年8月25日~2015年8月25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娄建发[2010]85号文件规定)。

⒁类似工程证明资料原件(即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以上材料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两套。不能提交以上全部有效证件和资料原件的投标人,招标方不受理其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新化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杨家山铜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

联 系 人:张 胜( 0738-323202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201室

联 系 人:罗雄

电话:0738-3230005传真:0738-3232132

作者:杨家山铜钨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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