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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大熊山林场高丰工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609    更新时间:2015/7/6         

招标编号:HNTJ2015-007

新化县大熊山林场高丰工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湘财建指【2013】368号和湘国土资发【2013】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新化县大熊山林场;

1.2建设规模:排水槽工程,左岸长579.5m,右岸长458.5m,砌筑挡土墙,钢筋混凝土防冲肋,下沟台阶,总投资约300万元;

1.3工期要求:暂定工期 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5招标范围:排水槽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2.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2.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岗位资格证书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2.5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的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4年10月-2015年3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2.6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无在建证明,省内企业以开标当日在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省外企业报名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和投标;

2.7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7月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10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3.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4.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联系电话:15073880689

4.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大熊山林场高丰工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大熊山林场高丰工区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⑧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⑩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公章(2014年10月至2015年3)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原件;?投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4年7月6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5.2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5.3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资料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8.1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招标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报名后不得更改。

9.2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9.3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具备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施工进度缓慢,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三方认定不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施工方中途结算退场,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未完工工程的施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69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阳光小区南门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07381444        0738-3262766

作者: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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