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化县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项目已由省水利厅【2014】6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配套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化县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
2.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境内。
3.招标范围:湖南省新化县2014-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水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主要包括PVC—M、PVC—U、PE供水管材及配套管件的设计、制造以及出厂前的+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验收等服务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C1标段:文田镇水厂、桑梓镇集星水厂和坐石乡什都水厂给水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PVC-M、PVC—U、PE管材及配套管件)
C2标段:其它项目给水管材及配套管件采购(PVC-M、PVC—U、PE管材及配套管件)
本次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三、质量及供货期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
供货期要求:签订供货合同后其供货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供货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VC-M、PVC-U、PE三种管材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批件,若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限下放,则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审批权限下发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须具有一个水利行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M、PVC-U、PE管材(三种管材合计或任意一种)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供货业绩。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的限定
1、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招标(含评标)过程中以及资格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人(中标人)存在挂靠、转包现象,一律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娄底市新化县新化宾馆1栋607房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材料和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社保登记证;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省级或省级以上PVC-M、PVC-U、PE三种管材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批件;
(9)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址、业主联系方式等);
(10)本公告发布后,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招标人留存,如投标人的真实情况不符合上述基本资格要求,或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办理人员证照不符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政府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化县水利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738537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传真:0731-85328332
作者:县水利局
来源: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