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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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化县国… 文章来源:县招投标办 点击数:2106 更新时间:2014/10/8 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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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已由 新沉治[2012]18、娄发改治[2012]393号批准建设,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政招[2014]71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化县 2.3建设规模: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挡土墙、园路、亭子、道路硬化、绿化(含绿化给排水、亮化照明工程)等内容。 2.4工期要求:120 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挡土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亭子、园路及草地砖铺装)、混凝土操场硬化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工程),本次招标金额为1087298.51元。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资质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一年(自2013年9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安全员必须同时获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C证。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月-201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全体关键岗位人员等均须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0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开户名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账 号:1862 0901 0400 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电 话:15073880689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东面沿江绿化及附属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0)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9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2014年 10 月 8 日至2014年 10 月 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 6.3报名地点: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办事处二楼(新化县妇幼保健院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开标现场的任何理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且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10.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10.3必须具备独立处理施工中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施工中工农矛盾引发的施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责。①取消中标人资格;②赔偿招标方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183738205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经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化办事处二楼(新化县妇幼保健院旁) 联 系 人:孙女士 贺女士 联系电话:18173856060 18974979457
2014年10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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