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23页4.1.1 项“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应统一采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密封袋密封包装后递交。”改成“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19页第3.1.1项“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与原招标文件第126页“目录”不一致的地方,请以第126页的目录为准。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5栋10楼
联系人:贺女士
电话:18974979457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