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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永兴公租房一中小区1号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县第…    文章来源:县招投标办    点击数:1790    更新时间:2014/9/16         
    1.招标条件
    新化县永兴公租房一中小区1号楼建设项目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新发改[2014]1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及自筹资金,并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湖南省新化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永兴公租房一中小区1号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新化县第一中学内;
    2.3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0564.66㎡,共六层,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投资约1300万 ;
    2.4工期要求: 210 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招标范围: 土石方、土建、装饰、消防、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9月1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4年1月-2014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个人清单);
    3.11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拾陆 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 壹佰零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壹佰叁拾 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    号:186209010400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联系电话:15073880689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永兴公租房一中小区1号楼建设项目”。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永兴公租房一中小区1号楼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9)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1)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2)投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9月16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报名时间之内)、(13)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个人清单)原件)、(14)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15)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境外企业提供)、(16)湖南省境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 2014年  9  月  16  日至2014年  9  月  22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
    6.3报名地点: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开标现场的任何特殊条件和特殊理由)。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址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且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10.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具备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施工中的工农矛盾引发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将由中标人负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新化县第一中学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738148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阳光小区南门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18907381444    1867386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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