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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教育公租房化溪小区A、B栋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湖南龙武    文章来源:县招投标办    点击数:2260    更新时间:2014/6/11         
    1.招标条件
    新化教育公租房化溪小区A、B栋工程已由新政招(2013)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化溪完全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教育公租房化溪小区A、B栋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化溪完全小学;
    2.3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80万元,建筑面积:2330平方米。
    2.4工期要求:27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承包方式:总承包;
    2.8招标范围:基础、主体、安装、水电等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报名;
    3.7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为确保人员到位,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3年12月-2014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10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并依据本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规定的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资金专户)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2142408
    联 系人:邹联满
    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教育公租房化溪小区A、B栋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教育公租房化溪小区A、B栋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以上各项均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押金到帐后,须持银行转账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5未按规定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申请资料
    6.1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申请人,请先到招标人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及施工环境。
    6.2投标申请人的被授权委托人携带①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间开出的单位介绍信;②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⑦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⑨湖南省外建筑企业来娄底市投标的申请单位需同时提供省建设厅提供的入湘登记证,须在湖南省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凡复印件不予受理),且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报名。上述资料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休息)止。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4报名地点:新化县立新桥鑫梅宾馆二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开标现场的任何特殊条件和特殊理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址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 6 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4凡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特殊情况下,需以书面文字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后方可放弃投标。否则,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及押金均不予退还。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化县化溪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158333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738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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